今天(3月15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闭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回答中外记者答问。
其中对于如何解决70年后房屋产权到期一事,李克强回应记者称,有恒产者有恒心,群众对70年住宅所有权普遍关心可以理解。他进而表示,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出说明,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尽快出台方案。
澎湃新闻记者:总理您好,我是澎湃新闻记者。
两会前夕,中国政府网联合27家网络媒体共同发起“我向总理说句话”建言征集活动。澎湃新闻与今日头条就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一些问题在网上进行投票,到目前,有2131万网友把票投给了“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请问总理,国家准备怎么解决这一问题?谢谢。
李克强:我也想问一下,诸多问题当中你讲的这个问题是排在第几位?(第一位)。
中国有句古话“有恒产者有恒心”,网民们实际上也是群众,对70年住宅土地所有权到期续期问题比较普遍的关心可以理解,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做了回应,就是可以续期,不须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
当然,也可能有人说你们只是说,有法律保障吗?我在这里强调,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据了解,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到《物权法》的保护,其年限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一项使用权,根据土地规划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此前3月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将出台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稳定预期。
姜大明介绍,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少数地方遇到的房屋、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在去年年底提出了“两不一正常”过渡性解决方案,即不需提出续期申请,不需缴纳相关费用,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他强调,目前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法律安排的有关建议。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权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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