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份评分表实质上已经基本锁定了有资格的入围竞标者,自问不能排到前10的房企也都不必投标了。
如果这一政策在上海所有项目上推广,未来能够继续留在上海滩的房企大概不会超过5家,因为,一旦圈定了3家入围投标房企,除非评分办法修订,未来上海的房地产开发市场几乎就会面临被这几家房企“垄断”的格局,或许这也并不是政府所愿意看到的。
相信这个评分标准和前3名入围竞标的办法还只是一个试水,既是检验市场的反应,也是检验评分表的合理性。
在我们看来,这个评分办法还是有瑕疵的,至少是有值得商榷之处的。
比如,境外城市中自行开发住宅作为项目经验似乎有点勉强,在美日欧成熟市场开发的确是有经验可学,在东南亚、非洲开发的项目作为在上海开发的经验值似乎并不妥当。再比如,美国、日本的住房多为绿色环保的木质结构,但他们是否也有国内官方或机构承认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呢?境外城市中住宅引入一级资质住宅物业管理公司,似乎有点照搬国内经验了。
何况,百强房企(评价以销售额销售面积为主、兼顾资产利润等指标)、开发面积、总资产等指标都指向了“大者恒大”,难免有重复计分之嫌。
有媒体朋友问:其它城市会不会学习推广?
既然是试水,还是先试试看再说吧,未来肯定会修正,相信其它城市暂时不会跟进。
其实,评分表也好,前三名入围竞标也罢,都是形式,关键的问题是新模式背后的逻辑究竟是什么?
我们理解,政府部门还是希望不出地王,以免地价推高房价。显然,目前最重要的还是抑制资产泡沫,包括土地市场泡沫。评分制就是为了解决前3名出线,显然3家房企竞标总是比30家房企竞标出地王的概率低得多。
其实,不出地王的办法很多,南京的熔断制加摇号制,现在看来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因为既防止了高价地王,又兼顾了公平机会。当然,还有一个办法应该也是可行的,这就是我们过去曾经提到的“网上一次投标+非最高价中标”。
具体的做法就是:取消现场拍卖,实行网上拍卖,每个投标人只有一次投标机会,最终以报价排序第3名的投标人中标。
为什么要以第3名中标?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取消现场拍卖、实行网上拍卖,不会产生现场竞价的那种热烈甚至疯狂氛围,大家不会受到情绪化的感染,你追我赶、攀比加价,也不会在短时间内不加思考、迅速举牌,极大地减少了非理性竞价。
其次,网上投标,投标人看不到竞争对手是谁,只能静下心来想想别人会怎么报价,自己又该如何报价,尽管网上报价也会有投标人线下沟通,但是,当每一个投标人都想自己抢到土地、并且不清楚竞标对手究竟是谁的时候,也就很难线下串标,唯有用心把自己的报价做好才是正道。
再次,取消最高价中标,只取第3名报价为中标人,对于盲目追求最高报价的抑制作用会十分明显。如果投标人想要拿到土地,当然会尽量把报价做高,但过高就变成出头鸟,反而拿不到土地,而且报价只有一次机会,不允许调整修正,也看不到别人的报价,大家都会非常谨慎、珍惜机会,报价就会尽量贴着合理预期,产生地王的概率当然也就大大降低了。
2022-09-2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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