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发展局局长6月2日网志显示,5月中,首批精简审批安排措施正式实施。发展局精简发展管制督导小组由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3个部门(即屋宇署、地政总署及规划署)的代表,就精简或改善现行发展管制制度拟定建议。
据了解,香港政府2017年提出,由发展局成立督导小组,研究如何尽量统一及理顺不同部门在审批发展项目时所采用的标准和定义,力求精简审批流程。
网志指出,率先推行的第一批精简审批安排,包括如何尽量统一建筑物高度限制、绿化上盖面积和园境3项发展管制参数,规划署、屋宇署和地政总署3个部门已分别发布相关作业备考,而新安排亦已于5月15日正式实施。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规划署总城市规划师靳嘉燕在早前举办的业界研讨会上介绍说,在制定精简发展审批建议的过程中,其中一个主要方向是尽量避免3个部门同时执行同一发展管制要求。
另一个主要精简审批安排的方法,是提高各部门在审批私人发展项目过程中的透明度和清晰度,尽量厘清各部门采用的标准和定义,划一审批标准,理顺审批程序。
此外,督导小组正继续积极探讨其他精简审批建议,屋宇署总屋宇测量师林肇基说,接下来会探讨的项目,包括地政总署的设计及规划条文的应用、上盖面积和非建筑用地的定义、统一可持续建筑设计指引内的楼宇后移和楼宇间距两部分标准的空间,以及3个部门就总楼面面积的定义。
业界料整个简化程序措施,能缩短发展期6至9个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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