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主城区城市棚户区征收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通知》主要为有效解决石家庄主城区尚未征收改造的城市棚户区项目面临的瓶颈问题,加快棚户区征收改造进度,规范主城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文件适用于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和高新区。
据悉,《通知》主要分为3个大方面,第一为加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土地供应;第二为多渠道筹措资金;第三为鼓励就近异地安置。
《通知》中提到为降低棚户区改造开发强度。对原出具过规划条件或确定过容积率,但土地尚未出让的棚户区改造地块,各项规划指标均须符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居住容积率不大于2.9。(来源:观点地产网)
2022-08-22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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