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意见》提出了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给、积极争取国家试点、支持规模企业建设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主体、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加大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支持、加强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落实“租售同权”政策等十一条政策措施。
根据长春市委确定的“力争用3-5年时间,把长春建设成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目标,长春市将通过上述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三年内达到新增租赁住房315万平方米,并形成基本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和法规制度体系,实现城市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其中,2019年,计划新增租赁住房127万平方米,包括盘活存量住宅50万平方米、改建19万平方米、新建58万平方米;2020年和2021年,计划年度新增租赁住房100万平方米。
此外,长春市加大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支持,支持向新建租赁住房发放开发建设贷款。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使用功能也将进一步完善。(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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