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同意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10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称“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并同意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批复中指出,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拓展国际物流、现代贸易、双向投资、商旅文化交流等领域合作。
批复中要求,示范区更好发挥青岛在“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和海上合作中的作用,加强我国同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互联互通,着力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与此同时,山东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总体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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