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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亮点聚焦住房租赁首份条例 让租房市场不再任性

来源:房掌柜综合   南京房掌柜  2020-09-10 07:20:45

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即将出台。

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同时提及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此外,国家鼓励住房租赁企业与承租人签订租赁期限为3年以上的住房租赁合同。

亮点1:出租地下室等最高罚款50万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出租住房的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

出租人将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室内装修国家有关标准的住房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住房出租,或者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的,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亮点2:租金上涨过快可采取必要措施

征求意见稿明确,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信息。对于租金上涨过快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稳定租金水平。

亮点3: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使用房租贷

《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住房租赁企业等市场主体在从事住房租赁有关经营活动时,禁止哄抬租金、捆绑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征求意见稿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违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利用承租人或者房屋权利人名义套取信贷资金;克扣或者延迟返还租金押金;以隐瞒、欺诈、胁迫、捆绑销售等不正当手段,诱骗或者迫使当事人接受服务。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金贷款,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

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出,国家鼓励住房租赁企业与承租人签订租赁期限为3年以上的住房租赁合同。

亮点4: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

征求意见稿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屋权利人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

亮点5: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等

征求意见稿在扶持措施中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国家支持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创新针对住房租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专门用于发展住房租赁业务。

另外,征求意见稿提出,住房租赁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开展住房租金贷款业务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属于金融违法行为的,由金融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亮点6:国家鼓励新增用地专门建设租赁房

《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租赁住房供需状况等因素,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

同时,国家鼓励通过新增用地专门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利用整幢既有房屋用于出租,将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业内:鼓励租赁消费、稳定租赁关系可以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来看,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无疑也是重要环节,而鼓励租赁消费,稳定租赁关系,赋予租房者更多权利,不仅仅是科学住房观念的体现,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避免房地产市场的大起大落,减少非理性购房需求。

相关链接:上海、广州等多地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

近期上海、广州、海口、合肥、成都等多地住建部门及行业协会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建议租客谨慎选择中介机构与租金支付方式,遇到纠纷应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上述城市发布的风险提示均提到,近期存在数家住房租赁企业因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模式进行不规范经营,以致出现“爆仓”、“跑路”等现象,造成房东和租客利益的严重受损。

此次《征求意见稿》也针对当下暴露的问题进行了约束和规定,业内认为能有效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租赁市场监管的制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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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雅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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