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是外地户口,补缴一年的社保,可以买房吗?
A:不可以。提交违规补缴的社保证明骗取购房证明,一经查实,将注销其购房证明并记入个人或单位的征信系统。
Q:我和老婆都是南京公积金,以前买过一套房子,后来卖了,刚买的唯一房子是以老婆名义买的,房产证上只有她一个人名字,我只是共同还款人,请问我可以提取自己公积金吗?
A:只要是夫妻,一方买房,另一方也可以在买房一年之内将公积金提取出来。
Q:只能贷商贷,可以用公积金里面的钱还吗?
A:可以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
适用情况:
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所需材料:
a.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b.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c.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贷款证明);
d.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e.商业贷款合同原件。
f.相关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验的其他材料。
办理条件:
每个账户留存余额须不小于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时本缴存账户月缴存额的13倍;
办理程序:
a.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
b.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银行: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江苏紫金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等。
2022-08-22 18:55
2022-07-22 07:15
2022-07-22 07:12
2022-07-22 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