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不能办理逐月还商贷:
a.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b.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的;
c.相关文件规定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况。
Q:外地户口,外地有贷款记录并已还清,在南京没有社保,但有纳税满一年,可以有购房资格吗?首付几成?
A:可以,外地人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南京无房,但有房贷记录,因此需要首付最低5成。
Q:房产证上只写了老公一个人名字,房子是用我们夫妻两人公积金共同贷款,请问再用老婆名字买房,还算首套房吗?
A:如果是南京公积金的话,是不上征信报告的,不算贷款记录。所以你老婆如果用纯商贷再来买房的话,算首套,首付最低5成。
Q:老公名下在句容有套房,有商贷,我名下无房,有南京社保,我在南京购房是三成首付吗?
A:句容不属于南京,但贷款记录是全国都能查到的,买房是以家庭为单位,所以虽然您名下无房,但家庭是属于有房贷记录的,如果句容的贷款已还清,则再买需要首付最少5成,如果句容的贷款没有还清,则需要首付最少8成
Q:二套房需要开购房证明吗?
A: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前,应开具购房证明:
(1)在全市十一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以下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016年9月25日后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2)在全市十一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2016年10月6日后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3)在全市十一区范围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016年9月25日后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Q:夫妻购房,女方南京本地人有一套房,男方无房,现购买一套南京二手房要不要开购房证明
A: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本市户籍的,无论其家庭成员是否为本市户籍,均视为本市户籍剧名家庭。所以您这种情况可以按照本市户籍来算,参照上一条来看,如果买二手房是不需要开购房证明的,买新房则需要。
Q:请问现在南京公积金办理逐月还商贷,是1~15号,还是全月可以办理?
A:全月都可以办理,详细可咨询12329
2022-10-2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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