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发布通知,暂停执行《青岛市高新区商品房公证摇号售房规则》。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表示,鉴于目前高新区商品房销售市场运行情况基本稳定,故决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青岛市高新区商品房公证摇号售房规则》。今后将根据高新区房地产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和制定相关政策。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青岛市高新区商品房公证摇号售房规则》自2018年6月25日发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售房摇号前,应向高新区国土分局备案;此后在公证机构的监督和主持下,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选择和确定购房人进行商品房销售。(来源: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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