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消息,上海市房管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面上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咨询及受理工作的通知》,在上海16个区全面启动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咨询及受理工作,计划于2019年9月底之前完成。
据了解,房源方面,郊区以辖区为主,充分利用好辖区内配建保障性住房房源;中心城区可申请市统筹大居房源,房源预计主要分布在浦东惠南、奉贤南桥东、松江南站、嘉定黄渡和宝山顾村拓展等基地。
非户籍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满足以下六个条件:第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第二,在本市无住房,且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在本市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第三,已婚;第四,现工作单位应当在提出申请所在地注册连续满一年,且在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但在同一个区内两个及以上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工作,且累计工作满一年的,可以提出申请。
第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第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须知(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供应标准方面:非本市户籍家庭人数为2人或3人的,购买一套二居室;人数为4人及以上的,购买一套三居室。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以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开发建设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经济承受能力和周边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报相关部门批准。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占周边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比例予以合理折让后确定,但购房人产权份额应不低于50%。(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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