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不少城市陆续出台鼓励租赁的政策。南京也跟着来了。
9月9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01
给文件画个重点:
1、市场化租赁住房:采用市场化运作、由企事业单位投资、用于租住的新建或改建房屋,不含政府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等租赁住房。对,更多的是新增、改建,不包含之前已经上市的租赁住房。
2、存量房屋改建,包括工业用地上房屋改建和商办用房改建。
商办用房改建,是指将已建成、未销售的商办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的行为。原则上,商办用房应当按整幢、整层、整单元改建。影响盘活更多空置的、低效的商办用房。供应量增加。
3、每年11月份编制次年租赁住房建设(含新建和改建)计划。
4、通过协议出让低效产业用地方式再开发为商服项目的,允许根据规划要求配建不超过30%的酒店式公寓作为租赁住房,由企业自持用于租住,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
5、执行时间: 自2019年10月10日施行,有效期两年。
02
自2017年7月20日住建部等九部委发文,点名南京为首批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之日起,南京的“发展租赁”就开始了摸索之路。断断续续,效果似乎也不显著。
2018年年初,南京定下目标,3年内建30万平米集体租赁住房。但实际操作上,2018年全年合南京一共出让了14幅租赁用地,总用地面积464183.45㎡。而当年的租赁用地出让目标是180公顷,完成率仅26%。拿地房企市、区国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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